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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参保人异地或特殊情况下就诊的医疗费的结算】1、转往异地住院治疗的医疗费,凭转(出)院证、病历复印件、医疗费用结算单等资料于出院后次月15日前到省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。 2、职工因公出差、探亲期间的门诊医疗费可用现金支付。如本人愿意改由个人帐户支付,回到工作地后可持有关单据和IC卡到省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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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参保人异地或特殊情况下就诊的医疗费的结算】1、转往异地住院治疗的医疗费,凭转(出)院证、病历复印件、医疗费用结算单等资料于出院后次月15日前到省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。 2、职工因公出差、探亲期间的门诊医疗费可用现金支付。如本人愿意改由个人帐户支付,回到工作地后可持有关单据和IC卡到省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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