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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西安市关于调整工伤认定管辖分工的通知】尚未取得工伤认定权限的其它开发区内的工伤认定,仍由用人单位注册登记住所地或生产经营、建设项目所在地所属的原行政区域的区、县人社局负责。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各相关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,市社保中心、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,各有关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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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西安市关于调整工伤认定管辖分工的通知】尚未取得工伤认定权限的其它开发区内的工伤认定,仍由用人单位注册登记住所地或生产经营、建设项目所在地所属的原行政区域的区、县人社局负责。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各相关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,市社保中心、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,各有关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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